富裕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须知
时间:2021-07-12
来源:富裕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颖
录入:张颖
审核:孙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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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及接待室的有关规定,讲究文明礼貌,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规劝;
二、不得利用控告、申诉之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起哄、辱骂、围攻接待人员,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对其中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
三、与接待人员接谈时,不得录音、拍照,未经接待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办公室;
四、不得向干警或其他有关人员送礼和行贿;
五、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如实提供情况,凡捏造事实、制造伪证、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六、申诉应当出具申诉书并附原裁判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印件;
七、对不服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可以提出申诉,其中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应在接到决定书的七日内提出。申诉可以口头,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八、来访人员对接待人员有意见,可用口头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应;
九、来访人员食宿、车船费用一律自负。
二、不得利用控告、申诉之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起哄、辱骂、围攻接待人员,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对其中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
三、与接待人员接谈时,不得录音、拍照,未经接待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办公室;
四、不得向干警或其他有关人员送礼和行贿;
五、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如实提供情况,凡捏造事实、制造伪证、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六、申诉应当出具申诉书并附原裁判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印件;
七、对不服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可以提出申诉,其中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应在接到决定书的七日内提出。申诉可以口头,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八、来访人员对接待人员有意见,可用口头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应;
九、来访人员食宿、车船费用一律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