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富裕县检察院筑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推动刑事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3-11-06
来源:富裕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付艳
录入:陈慧
审核:孙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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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意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为平台, 把刑事证据作为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石,协作打造新型检警关系,检察监督“量效齐增”、刑事案件“质效并进”。




将刑事审查标准融入协作配合与监督工作,深化共识
会商研讨常态化。2022年以来,依《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开展轮班检察官、侦办民警、法制干警案件会商研讨,通过对个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深入探讨,有效解决司法实践掌握的尺度不同、标准不一问题,从源头上消除办案中的意见分歧,从而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报捕条件精准化。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始终,防止“以捕促和”、“以押促侦”,坚持“社会危险性”是评价是否需要逮捕羁押的核心标准,提高“社会危险性”证据审查要求,减少报捕案件量,确定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实施的、邻里纠纷或偶发矛盾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事实已查清、证据已固定的认罪认罚案件一般不提请批准逮捕,降低诉前羁押率,2023年1-9月诉前羁押率为10.15%。证据标准统一化。整理《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积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检大控方格局。针对证据的提取程序、文书规范、内容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保证证据质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点面结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监督促规范,保障侦办成果
专项评查有提高。2022年开展侦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针对辖区内5个派出所在办案件461卷进行全面评查,提出证据收集、程序适用方面整改意见76个,采纳率100%,派出所案件业务把握标准有所提高,有效解决了本辖区派出所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问题。侦查监督见实效。针对在办案件存在的问题,个案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公安机关负责人对接,反馈整改效果,通过纠正电子数据提取笔录不规范问题,保证案件量占比35%以上的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关键证据的来源合法性、数据完整性,通过监督有现场痕迹的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案件未及时进行现场勘验问题,有效解决因取证不及时,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问题,通过纠正强制措施超期适用问题,有效防止因取保候审到期后未解除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问题。介入与监督融合开展。介入案件过程中,掌控好案件证据情况,分析论证案件定性,全案评析挖掘监督线索,立案监督、追漏诉漏犯的案件中80%系从提前介入程序中发现,提前把握案件质量,及时纠正监督不全面、不规范、不彻底问题。

拓展“协作”领域,以“同堂培训”模式统一司法标尺
培训与互通相结合。将培训协作纳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责中,以日常衔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培训需求为切入点,搭建“以公诉促侦查”的培训平台,成立公检法律“同堂练兵专家组”,通过上台讲授、经验分享,以角色互换、案件实训、庭审观摩方式,打破“侦控”双方自我封闭、互通不足的教育培训局限。培训与实践相结合。针对刑事证据审查要求、侦查活动规范、新修订刑事法律解读、鉴定意见审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分析等专项问题相继进行培训,内容贴近实际,运用性较强。培训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围绕共性问题、普遍需求,借助“同堂练兵专家组”优势力量,确定联合培训的课题5项,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5场,将公检法律同堂练兵打造成“富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品牌”,进一步解决了衔接不畅、标准不一、界限不清等实际问题,提升了干警沟通协商、协同办案的能力,提高政法队伍协作与配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