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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时,法律又相逢|富裕县检察院法治教育进校园

时间:2022-05-05

来源:富裕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子琪

审核:孙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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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创建美好的文化高中,近日,富裕县检察院张丽走进富裕县第三中学,开展“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治讲课,为千余名师生送上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普及课。


        张丽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和校园暴力主题,以真实发生的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讲述如何正确对待网络和网游、聚众斗殴和校园暴力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影响和危害。并告诉同学们要树立正确价值观,正确看待和应对网络给学习和生活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网络信息的普及,对正值青春期的我们带来很大的影响。通过这堂课我深刻认识到,我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使用网络,健康地度过自己的青春期,努力学习力争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富裕县第三中学高一3班郭同学这样说道。
        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为孩子们心里播撒下法治的种子尤为重要。通过此次法治讲座,强化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孩子们自我保护和自我防卫的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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