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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3-02-01

来源:富裕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三检察部

录入:李静雅

审核:孙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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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修复”。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补充地下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维持碳循环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富裕县湿地资源丰富,以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富裕龙安桥国家湿地公园为代表的湿地资源,为许多珍贵的动植物提供栖息繁殖地,有效保护了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对保护我国松嫩平原湿地生态系统及物种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大力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性,积极倡导“共同珍爱湿地、共创美好环境”的社会风尚。富裕县检察院携手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于2023年2月1日开展主题为“修复湿地,共建美好家园”宣传活动。富裕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以及湿地周边乡镇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湿地展览馆,讲解人员引导参观了保护区9个展厅和5个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活动室。通过宣传展板、湿地微缩景观、动植物标本、墙体和地面模型景观和互动游戏等形式,直观感受到乌裕尔河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功能。随后播放的湿地保护专题宣传片,对湿地保护的意义以及近年来富裕县湿地的保护成效进行了深刻解读。
        在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对保护区资源信息监测、监控进行了演示,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上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主任李会武详细介绍了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以及湿地管理和建设的经验,参会人员就湿地保护措施的健全完善、湿地水体净化,划定问题及权属矛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富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新为富裕县湿地管理局、湿地周边乡镇工作人员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县域内湿地保护工作实际,重点介绍了湿地资源监管及法律责任相关问题,列举了近年来富裕县院承办的保护湿地的相关案例,通过举案说法,让湿地保护工作人员更加明确职责,做到依法履职。
       随后检察干警深入湿地邻近村落,向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宣传材料,讲解了富裕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法律知识,并围绕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哪些行为会破坏湿地、破坏湿地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以及生态损害赔偿等具体内容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湿地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群众湿地保护意识,营造共同守护湿地的风尚。村民纷纷表示:“过去在种地的时候因为不懂,不少村民在不经意间对湿地进行了破坏,通过这次宣传,让我们了解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回去一定及时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传达相关的知识,共同为湿地修复出一份力。”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富裕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富裕地域实际,坚决把司法守护湿地生态之美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为大美湿地建设提供更多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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